更新时间:2015-07-31 08:07:35来源:罗平警方微信
为加巡逻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城区巡逻管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安部有关规定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县特警工作实际,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我局特警大队招聘协勤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5人(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知识水平,自愿从事协勤工作; 2.本县户口,男性,未婚,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至25周岁 3.退伍军人和有特殊专业技能的可优先聘用; 4.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5.无违法犯罪记录,曾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协勤人员不再聘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人自愿,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及其它相关证件、半寸免冠照片2张,到特警大队报名; 2.体检:报名初审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心电图、腹部B超、透视、感染五项、尿液分析、血球计数,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4.政审:体检合格后,按要求进行政审; 5.面试:政审合格后,进行面试。 6.培训:特警大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7.试用:试用期二个月。 8.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县公安局与应聘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大”保险等)。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符合上述条件且自愿应聘者,即日起带齐相关资料到特警大队内务中队报名。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15877811269
罗平县公安局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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