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5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到位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5-11-08 20:11:56来源:罗平政务网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罗平县创新实施政策性金融支持,撬动金融资金,积极向金融机构申请8亿元以上专项信贷扶贫资金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重点项目建设,目前5亿元已到位。
为了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多年来,罗平县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减贫增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类扶贫项目累计惠及42.7万人,贫 困乡镇从8个减少到3个,贫困行政村从98个减少到24个,贫困人口从18.8万人减少到41685人,贫困发生率从2011年的13.1%下降为 2014年的6.1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4413元提高到2014年的9964元。2015年及今后两年,该县再发力将通过整合财政资 金30亿元,撬动金融资金8亿元以上,调动搬迁户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和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与危旧房改造项目、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畅工 程项目、人饮工程项目、农村电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教育文化等项目进行资金整合,采取对对纳入易地搬迁范围的非贫困户户均补助2万元,贫困户户均 补助4万元,有条件和意愿购买城镇商品房的户均补助6万元,规划为旅游示范点建设的户均补助8万元,每户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5万元;县级财政每年安排 30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资金,对贫困群众实行一次性授信,10万元以内免担保、免抵押,3年内政府给予全额贴息,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向承贷 公司申请6万元贴息贷款, 3年内政府全额贴息的方式对生活在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兼顾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水源、生态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贫困农村 人口进行扶贫搬迁。
为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实到实处,罗平县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易地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 室和督查组,负责易地搬迁工程建设及质量和资金监管工作,建立县、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规划,按照“实施一个搬迁新村、 安置好一方群众、实现一方人脱贫奔康”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县域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新村规划,重点依托城镇、中心村、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及交通方便的低丘 缓坡和台地进行合理安置,统筹推进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生态修复,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村庄规划不开工,无民居 设计不动土。做到民居设计与周边环境相映衬、与当地文化相融合,村庄规划与产业规划、公共服务相衔接。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专门研究、重点落实好五保户 和丧失劳动力搬迁家庭的政府兜底集中安置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制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和支持政策,加强督促检查,抓好一个乡镇(街 道)重点指导,试点示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规划编制、资金筹措管理、建设要素保障、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和原宅基地复耕等工作;强化质量监督,要求在 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要严格按项目建设程序,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机制,确保 工程质量;强化考核问效,把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水平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攻坚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易地扶贫搬迁目标 任务考核办法,及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推动县级主体责任落实,对按时完成、群众满意、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不 按规定时限要求开展工作,影响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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