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8-02 22:08:38来源:曲靖日报
7月29日,记者从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知,公积金又出新政,装修自住房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这是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广大缴存职工带来的便利性服务型措施。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 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积极响应出实招,出台了职工装修自住 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自8月1日起,职工本人或配偶单独(共同)所有的自住房屋登记日期在5年内,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没 有为他人担保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提取金额按照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700元/平方米核算,房屋产权证 建筑面积超过145平方米的,按145平方米封顶计算,即夫妻双方装修提取总额最高可提取10.15万元,此办法的实施让广大缴存职工享受到更多的住房公 积金惠民红利。 提取所需材料:(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审批表》,需由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二)申请人身份证,已婚职工需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三)婚姻证明(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未婚 职工到公积金柜台现场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 (四)申请人提供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工行、农行、建行、交通银行、曲靖市城市商业银行中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卡。(五)房屋产权证。已婚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 金时,配偶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其余证件及银行卡均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相关链接:曲靖住房公积金近年来放宽了哪些提取条件? 2015年4月21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重要议题。本次修订是在2012年7月公布实施的提取管理办法基础上,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曲靖实际进行修订完善,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①原办法中购、建、大修住房的提取材料办理时限为取得相关材料一年 以内,修订后的办法为取得相关材料两年以内可以申请提取。②放宽重大疾病的提取范围。原办法中限定了只有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器 官移植等重大疾病,造成本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实际执行中不易量化且范围较小。修订后改为家庭成员(父母、本人、配偶及子女)发生重 大疾病,当年住院费用总额超过6万元的,凭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费支付证明,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扩大了大病提取的范围; ③对结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由原来的3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放宽到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本次修订还增加了两项提取条件,一是增加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有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二是增加职工无自有住房租住房屋的按一定标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房租。办 法修订后,公积金缴存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更加宽泛,更为人性化,为缴存职工带来了便利。 曲靖日报(记者邱艳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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