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预防食用野生蜂蜜中毒预警公告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6-08-08 22:08:26来源:罗平政务网
近期,云南省发生2起食用野生蜂蜜中毒致人死亡事件。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野生蜂蜜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罗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野生蜂蜜中毒多是由于蜜蜂采集有毒蜜源植物花粉,如雷公藤、大茶药、昆明山海棠、烟草、附子、洋地黄和某些杜鹃花科植物等,其蜂蜜均可致食用者中毒。
二、野生蜂蜜中毒的症状主要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系统症状,伴低热、乏力、头晕、四肢麻木。轻者口苦、口干、唇舌发麻、食欲欠佳;较重者腹泻有 血便,还可出现肝损害症状和肾损害表现;严重者出现寒战、高热、尿毒症和周围循环衰竭,最后死于循环中枢和呼吸中枢衰竭。
三、食用野生蜂蜜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到达医院前尽可能进行催吐和导泄。
四、各地应加强中毒事件的监测、报告与处置,发现中毒事件要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医疗机构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尽可能采集剩余食品和病人生物样本进行检测。
五、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通告形式加大预防食用野生蜂蜜中毒知识宣传,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宣传食用野生蜂蜜的危害性,教育群众不要采食野生蜂蜜,提高广大群众预防野生蜂蜜中毒的意识和能力。
六、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风险,针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农村地区自办宴席及自采野生蜂蜜、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重点场 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主动开展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罗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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