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12-19 20:12:57来源:曲靖日报
1、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或发送手机信息、观看影像资料、吸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以150元的罚款,记2分; 2、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0元的罚款,记2分。 本报讯(记者李艾纹)近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抓拍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提示。 据悉,为全面提升曲靖人居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或发送手机信息、观看影像资料、吸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以及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相关处罚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或发送手机信息、观看影像资料、吸烟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以150元的罚款,记2分;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50元的罚款,记2分。 近年来,因为开车打电话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在很多交通宣传中也介绍了开车打电话的危害。采访中,记者发现,打电话对于行车的危害并没有得到广大车主的重视。在路口往来的车辆当中,时不时就能看到在车上打电话的情况发生,与之相对的就是交通的短时拥堵以及刮擦的发生。“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为了更好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以及人们的行车安全。”交警部门相关人员表示。 同时,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道路交通环境。 曲靖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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