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4-06 22:04:23来源:罗平政务网
近日,罗平县教育局专题下发通知,明确从2017年起城区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明确罗平二中、罗平三中、罗平职业技术学校为高中阶段薄弱学校,罗平一中教师没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交流到薄弱学校或乡(镇、街道)学校任教1年。罗平县九龙小学、罗平县振兴小学、罗雄一中、腊山一中、腊山二中、罗雄街道东屏小学、罗雄街道腊峰小学、罗雄街道西关小学、罗雄街道幼儿园、腊山街道新村小学等10所学校教师没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须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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