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1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3个重要河流岸带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8-02-09 20:02:40来源:罗平县政务网
自2018年1月30日起,罗平县1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3个重要河流岸带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此举将进一步强化对全县水体环境的管理保护,有效防止畜禽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
本次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龙王庙水库、小募舍水库、奴革水库、大麦田水库、老坟冲水库、五里箐水库、老纸厂坝塘、榨冲水库、巴渣水库、湾子水库和阿岗水库(在建)等11个水库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290.23公顷,二级保护区面积4035.71公顷;划定的重要河流岸带(县级河长制河段)为,块泽河河段、喜旧溪河河段、黄泥河河道段、南盘江河段、清水江河段、多依河河段、多依河罗雄街道河段、多依河腊山街道河段、清水河河段、初纳河河段、牛街河河段、九龙河河段和篆长河河段等13个重要河流岸带,划定面积7925.39公顷。
在划定的11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和13个重要河段距河岸100米的陆域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现有养殖场必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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