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05 21:03:35来源:曲靖日报
本报讯2月13日22时01分,杨某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沿罗平县钻块线从马街镇鸭格塘村往马街村方向行驶,至罗平县钻块线9公里500米路段时,与杨某驾驶的号牌为云D8630N小型客车发生正面刮擦,导致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杨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逃离现场,在公安机关查获其驾驶的三轮车后,杨某某打电话叫其父亲杨某才到公安机关顶包自首。 罗平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最终认定杨某某是此次事故的违法行为人,针对杨某某涉嫌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恶劣违法行为,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何兴菊周清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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