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示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7-09-04 20:09:12来源:罗平政务网
罗食安公﹝2017﹞8号
学校开学在即,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罗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提出食品安全预警,要求如下:
一是要切实把好“三关”。首先把好食品进货关。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 证登记验收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确保所采购食品安全;其次把好食品贮存关。要对食堂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禁使用过期及食品质量发生变化的原料,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保存条件存放食品,先进先出,尽可能减少库存,保持食品原料的新鲜;再次把好食品加工关。加工过程要做到动物性原料和植物性原料分开、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加工好的成品要缩短待餐时间,禁止直接使用隔夜食品。
二是建立健全食堂各项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 构)要及时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并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操作流程。
三是要明确学校食堂禁用食材。禁止食用黄花菜、发芽马铃薯、野 生菌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四是要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每餐每种饭菜要做好留样,冷藏保存每种食物在100克—150克之间,保存时间为48小时,保存在温度在0—10度之间的专用冰箱,建立食品留样记录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立即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卫计部门报告,并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原料、工具和设备,以备调查。
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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