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24 08:05:44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谢谢检察官,我一定会撑起这个家,好好照顾妹妹。”今年5月5日,当宣威市检察院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手中时,李某感动的说到。 今年4月,17岁的李某因入户盗窃被移送审查起诉,宣威市检察院走访了刘某所在的村委会,详细了解其生活情况。经调查得知李某的家庭情况很 特殊,父亲因涉嫌犯罪被关押,母亲已离家出走十余年,爷爷奶奶年老多病需要人照顾,家中只剩尚在读小学的妹妹。李某在案发前,虽然家庭困难,但听话懂事, 辍学后外出打工,因父亲被关押后回家照顾妹妹,才结识了曾多次偷窃的赵某,在赵某的邀约下,因一时贪心便盗窃了同村一户人家的12条白石林香烟,事后未参 与销赃、分赃。 据了解,为了挽救一个失足未成年人,也为了挽救一个家庭,该院未检科积极与被害人联系,力图化解双方矛盾,但被害人因家中先后多次被他人盗 窃了大量财物,心中有怨气,一开始并不愿意谅解李某;经过反复的沟通后,李某的亲属愿意赔礼道歉和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双方在该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本着对 案件负责,对每一个未成年人负责的态度,坚持挽救和惩处并重的原则,考虑到李某犯罪情节轻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对李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一份不起诉决定书,一份责任,让少年心灵在司法护佑下重生,让失足未成年人能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完)(顾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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