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25 19:05:32来源:云南信息港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刘高云 吴压)会车,即反向行驶的列车、汽车等同时在某一地点交错通过。云南彝良女司机会车致4死5伤案,已于日前发生法律效力。彝良法院以女司机黄某犯交通肇事 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民事赔偿部分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人黄某、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保险公司、统筹中心、农村客 运有限公司赔偿13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08330.31元,定于2015年6约30前一次性给付完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13日,被告人黄某(女)驾驶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由彝良县荞山 镇街上往和平村方向行驶,12时20分,车行至和平村寨上组时,与安某驾驶的微型车会车,因避让不当,两车发生刮擦,致使安某车辆驶离路面,坠下160余 米山坡,造成安某车上人员4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黄某驾车逃离现场,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故意隐瞒两车发生刮擦的事实。后迫于压力,又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公安认定,黄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民事赔偿部分,为使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彝良法院就如何依法最 大限度为受害人及其亲属挽回经济损失进行大量工作,在分清各涉案当事人应承担责任的基础上,两次召集附带民事诉讼的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在民事赔偿部分 双方达成赔偿25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 综上,彝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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