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6-14 08:06:32来源:云南网
今年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我市实施区域内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师宗县、罗平县符合政策的高中学生可以报考,完成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投档要求参加高校专项计划录取。 2015年,全国各地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 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为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实施区域为全国832个贫 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10个省(区)。申请考生须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父母 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简称高校专项 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优 秀农村学生。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按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填报。 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专项计划只招收本省(区、市)的应届和往届高 中毕业生,录取批次单列。国家专项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进行投档,地方专项批次安排在国家专项批次之后、高校专项批次之前进行投档,高校专项批次与 自主招生批次同时同规则进行投档。专项计划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和其他批次同时填报。国家专项批次和地方专项批次每个批次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 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高校专项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 剂”标志。 云南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8个贫困县, 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88个贫困县、3个边疆县和5个国家扶贫攻坚县的农村。农村 实施区域范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云南省专项计划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 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 序申请调整专业,并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我省按照有关规定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曲靖日报(记者 路宏刚) |
分享到:
猜你喜欢
内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