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教联〔2016〕4号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罗发〔2014〕42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现将《罗平县“罗平教学名师”培 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罗平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大力培养本土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罗平教学名师”工作的领导,优化工作机制,保障政策措施和待遇及时落实到位。
二、“罗平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涉及对象选拔、认定、培养、使用、管理等内容。要充分发挥“罗平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造就更多、更强的教学名师队伍,推动罗平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要保证“罗平教学名师”培养工程的工作质量,实施撤销机制,被撤销称号者,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四、“罗平教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在培养周期内实行培养考核机制,培养方式要实用多样,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罗平县教育局 罗平县财政局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4日
罗平县“罗平教学名师”培养工程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罗平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中共罗平县委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罗发〔2014〕4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从2016年起到2020年,每年认定25名左右“罗平教学名师”(其中5名为优秀校长),全县培养认定120名左右教育领域师德高尚、专业素养厚实、教 学特色鲜明、教研能力突出、团队引领优良、教学成果显著的教学名师和30名左右管理能力强、办学声誉和办学质量好的优秀校长,同时组建名师工作室,力争到 2020年培养一支不少于500名的高质量教学、管理骨干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范围条件
(一)选拔范围
“罗平教学名师”从罗平县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优秀教师队伍中择优选拔。已入选“云岭教学名师”和“珠源教学名师”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
(二)申报条件
“罗平教学名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丰富的教师培训经验,勇于创新,乐于 奉献,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年龄一般在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具有3年中级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罗平教学名师”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特级教师。
3.经认定的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或成员,市、县级三名(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4.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5.曲靖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曲靖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曲靖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6.其他获得县(处)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
7.教育教学成绩特别突出者。
三、申报认定
(一)发布信息。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具体选拔条件、人数及相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学校进行申报,各学校申报人员经学校审核合格的,由所在学校(小学、幼儿园由中心学校)向县教育局推荐,教育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确定“罗平教学名师”初步人选。
(三)组织考察。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对“罗平教学名师”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情况报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
(四)研究审定。经教育局组织考察合格的“罗平教学名师”初步人选,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审定。
(五)公示监督。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罗平教学名师”人选,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程序授予“罗平教学名师”称号。
四、培养办法
(一)培养周期
自2016至2020年,对“罗平教学名师”实行重点培养,在培养周期内,实行梯级培养、分级管理、定期考核、动态调整。原则上,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每一个周期培养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适当调整培养方式。
(二)培养方式
1.实行专家团队引领。聘请专家团队对“罗平教学名师”进行引领培养。专家团队由县内外学科专家、基础教育领域教科研专家、“云岭教学名师”、“珠源教学 名师”、“三名”工作室主持人、优秀特级教师组成,专家团队与“罗平教学名师”共同商定一个培养阶段内个人发展规划。
2.参加集中研修。优先安排“罗平教学名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培训项目,更新学科专业知识,完善学科知识体系。
3.组织研修实践。组织“罗平教学名师”到县内外名校挂职锻炼,为“罗平教学名师”搭建演练实践和交流展示的各种平台,着眼于提升“罗平教学名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管理能力。
4.开展课题研究。从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和实践出发,专家团队与“罗平教学名师”共同制定培养期间具体的、有实效性的课题研究计划,优化个体专长,形成专业发展的特色优势。
5.进行名师访学。组织“罗平教学名师”到县内外名校、名师课堂进行教育教学实践考察、观摩学习,提升理念,开阔视野,激发自身专业发展动力。
6.推广展示交流。支持“罗平教学名师”著书立说;定期组织“罗平教学名师”的交流研讨会,提供交流研讨和展示成果的平台;在县、校教师培训中安排“罗平教学名师”授课,加强“罗平教学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考核评估
为确保“罗平教学名师”质量和声誉,对“罗平教学名师”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在培养期内,由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罗平教学名师”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并根据考评结果对“罗平教学名师”名额进行动态管理。
(一)考核形式
由教育局组织专家到“罗平教学名师”所在学校,通过听取个人述职答辩、听课、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罗平教学名师”个人发展规划完成情况、“教、研、训”一体化机制建设完成情况。
1.教育实践:每学年在乡(镇、街道)及以上级别公开课等示范性教学活动不少于4节,举办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每年完成1篇不少于3000字的与本学科教学方法或教学改革相关的问题研究报告。
2.教师培训:每学年至少承担2次区域内或本校教师培训工作;培养周期内,为不少于3名中青年教师提供专业培训;每学年至少参加1次“送培下基层”活动。
3.教学资源:培养周期内,每学年提交不少于4课时的公开课教案或课例视频、课堂实录等优质教学资源。
4.社会服务:培养周期内,主动承担送教、带教等教学指导工作;在教师培训模式上有创新;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为教育发展提供职能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罗平教学名师”在岗期间每人每年发给生活补贴2000元,已享受“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的“罗平教学名师”不重复发放生活补贴。“罗平教学 名师”培养人选所在学校应从教师培训经费中适当安排培养经费。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年由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专项用于工作室教学研究、人员培训、组织活 动等,具体由县教育局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二)组织保障
1.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罗平教学名师”队伍建设规划、认定和管理工作,教育部门和“罗平教学名师”所在学校承担相应的管理任务。
2.教育部门要结合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对“罗平教学名师”加强培养、管理和使用,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在学习研修和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并为其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提供交流展示平台。
3.“罗平教学名师”所在学校要负责督查“罗平教学名师”按要求完成个人年度发展计划、支持其参加各种学习研修和示范帮扶等活动。
七、撤销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提出意见,并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撤销“罗平教学名师”称号,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一)违反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或校纪校规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调离教学一线岗位的。
(四)在申报、考评中弄虚作假的。
(五)师德师风考核,年终履职考核,省、市、县三名(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考核,“曲靖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年度考核等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六)“罗平教学名师”培养周期内考核为不合格的。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罗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罗平县“罗平教学名师”推荐评审表
附件
罗平县“罗平教学名师”推荐评审表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职务(职称)
填 表 时 间
罗平县教育局 制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学历、经历和近五年来年度履职师德师风考核情况
三、主要工作业绩
四、近五年以来担任过的主要工作情况
五、近五年以来培养人才情况登记
六、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七、近五年以来工作获奖登记
八、近五年以来主要著作(译文、论文)和申报承诺书
九、学校推荐审核意见
十、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十一、评审意见
填表说明
一、“罗平教学名师”推荐评审表共有十一种独立表格。
二、本表需用电脑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用A3纸双面打印,齐中装订。
三、本表一式三份,评选后一份备案存档,一份单位保留,一份存入人事档案。
四、职务(职称):具有党政职务的填写党政职务,同时在括号内填写受聘职称,没有党政职务的直接填写受聘职称。
支撑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在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七、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八、其他可以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支撑材料另行装订,按干管权限由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盖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基 本 情 况
表一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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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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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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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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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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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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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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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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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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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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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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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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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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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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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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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受聘专业
技术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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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主要从事学科教学
及周课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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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承担班主任
及兼任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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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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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加入民主党派
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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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何 学 术 团 体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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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最高
学历 |
何时何校何专业何学历毕业及所获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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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制 |
在职最
高学历 |
何时何校何专业何学历毕业及所获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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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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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经历和近五年来年度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
考 核 情 况
表二
起 止 年 月 |
何 单 位 |
任 何 职 |
何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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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年度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情况 |
起 止 年 月 |
履职考核结果 |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
主要负责人签字(手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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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业 绩
表三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近五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表四
起止日期 |
任 务 名 称 |
担任工作内容及职务 |
结果(效率)情况
(请用具体数据、等次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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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以来培养人才情况登记
表五
注:主要指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为社会及上一级学校输送新生、含特殊人才的培养。
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表六
时间 |
地 点 |
级 别 |
内 容 |
主持或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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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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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获 奖 情 况
表七
时 间 |
内 容 提 要 |
本人承担任务 |
奖励种类
等 级 |
批 准 机 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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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著作(译文、论文)和申报承诺书
表八
日 期 |
题 目 |
本人承担部分 |
字 数 |
出版或登载刊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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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承 诺 书 |
本人郑重承诺:
本人所报的《罗平教学名师推荐评审表》内容真实、准确,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附件材料均与原件一致并且真实有效。若有填报虚、瞒、假内容或者在推荐评审工作中进行无组织原则的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行为,本人愿意放弃罗平教学名师申报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申报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学 校 推 荐 审 核 意 见
表九
学校推
荐意见 |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民主测评情况 |
学校于 年 月 日召 开 会议对 同志申报罗平教学名师称号进行民主测评,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发出测评表 张,收回 张, 同志得赞成票 票,得票率达到 %。
(民主测评要求:教职工60人以下的学校全部参加, 60人以上的可部分教职工代表参加,但不少于60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相 关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表十
纪检监察部门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社会综治部门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人口计生部门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部门审核意见按干管权限到相应单位审核。
评 审 意 见
表十一
组织考察情 况 |
主要考察申报对象是否具备基本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通过查阅资料核实本人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等。 |
考察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评审意见 |
组织评审部门(盖章): 评委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
审批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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