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5-31 09:05:54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会泽5月25日电 云南会泽一男子与家人闹矛盾离家出走,无所事事顺手牵驴,被失主当场逮住,驴未偷成反涉罪。 2015年3月,家住会泽县娜姑镇一向循规蹈矩的老实人张某,因和家人发生矛盾,赌气离家出走。出走后的张某无所事事,白天到处闲逛,晚上露宿公园,当起 了“流浪汉”。几日后的一天,张某早饭喝下几口小酒后闲逛到娜姑镇甘沟街的一片空地上,看到空地上拴着一大一小两头毛驴,遂走近逗弄。过程中,张某发现这 两头毛驴非常温顺乖巧,抚摸它们的时候,毛驴不闪避也不叫唤。不知是因为酒精的驱使还是因为一时贪念,张某解开拴毛驴的绳子,将两头毛驴牵走,欲占为己 有。恰巧此时毛驴的主人苏女士刚好出门采摘薄荷,发现张某牵走了自己家的毛驴,人赃并获,将张某当场抓获。 张某到案后一直辩解自己的行为是盗窃未遂,因为自己刚刚牵着毛驴走了不到百米,就被失主发现,东西并没有偷成。但是,我国对于盗窃犯罪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 是采用失控说来认定,即财物是否还在失主的控制范围内。本案中,失主苏女士将毛驴拴在户外,并没有一直对该财物进行看守,在张某将拴毛驴的绳子解开的一瞬 间,失主对财物的控制就已经失去。且苏女士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盗,也是因为刚好要出门采摘薄荷,具有偶然性。故本案,张某顺手牵驴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日前,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张某向会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孙红)
|
分享到:
猜你喜欢
内容评论